泰格·伍兹于周五下午因涉嫌酒后驾驶(DUI)在佛罗里达州霍贝桑德(Hobe Sound)其住所附近发生车祸后被逮捕,事故导致一辆汽车侧翻。此次事故共涉及两辆车,其中一辆由伍兹驾驶,发生时间约为下午1时刚过,所幸未造成任何人员受伤。据马丁县(Martin County)警长约翰·布登西克(John Budensiek)周五晚间向媒体通报的事故最新情况,伍兹已被送至马丁县监狱,并将在羁押满八小时后获释。

据布登西克介绍,事故发生在霍贝桑德281号海滩路(Beach Road)附近:一辆拖着拖车的皮卡正驶入私人车道,而一辆路虎(Land Rover)则以“极高的速度”同向行驶,试图超越前方正在减速准备转弯的皮卡。在超车过程中,路虎擦撞拖车尾部,随即向驾驶员一侧翻滚,并滑行一段距离后停下。

布登西克表示:“驾驶该辆路虎的当事人从乘客侧车门爬出,并被确认为泰格·伍兹先生。我方DUI调查人员抵达现场后,发现伍兹先生表现出明显的身体机能受损迹象。”

经过多次路边检测后,伍兹被正式逮捕并带往县监狱。目前认为他未遭受任何身体损伤。

布登西克警长表示,伍兹在事发时配合执法部门调查,当局初步判断其体内并无酒精成分,但很可能受药物或处方药影响而产生机能障碍。在监狱内,伍兹接受呼气式酒精测试(breathalyzer test),结果为0.00;但他拒绝接受尿液检测。布登西克指出,由于伍兹拒绝尿检,“我们将永远无法获得确凿证据,以判定他在事故发生时究竟因何种物质导致机能受损”。根据佛罗里达州法律,因涉嫌DUI被拘捕时拒绝接受尿液检测本身即构成刑事犯罪。布登西克称,上述两项指控(DUI及拒检)均属轻罪(misdemeanors)。

布登西克未能确认伍兹当时的行驶速度,但证实事发路段限速为30英里/小时(mph),并补充道:“现场照片已足以说明问题……可以看到车辆在最终停稳前曾滑行相当长一段距离。” 伍兹在事故现场被描述为“反应迟钝、昏沉乏力”。布登西克亦不确定伍兹当时是否系有安全带。首批抵达现场的应急响应人员为朱庇特市警察局(Jupiter Police Department)警员,他们随后请求马丁县治安官办公室(Martin County Sheriff’s Department)提供协助。

依据佛罗里达州规定,因DUI被捕者须在逮捕后羁押满八小时方可获释,这意味着伍兹至少需被关押至周五晚11点,届时才可首次申请保释。

伍兹此前已有数起交通事故记录。2017年5月,他在佛罗里达州朱庇特市(Jupiter, Fla.)清晨时分因涉嫌DUI遭逮捕——当地执法人员发现他当时正昏睡于街道中央的驾驶座上。棕榈滩县(Palm Beach County)治安官办公室随后发布报告,显示伍兹体内检出五种不同药物成分,但未检出任何酒精痕迹。

2021年2月,伍兹在加利福尼亚州南部于上午7时左右卷入另一起交通事故,但据当地执法部门称,他当时“未表现出任何机能受损迹象”。不过,他在当日遭受严重的下肢创伤,此后数年一直难以正常参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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