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起因

瑞秋·乌奇泰儿(Rachel Uchitel)作为著名高尔夫运动员泰格·伍兹的前情妇,在2009年她与当时已婚的伍兹婚外情曝光后不久,签署了一份超过30页的保密协议。制片人邀请她在2019年HBO的纪录片《老虎》(Tiger)中露面后,她决定说出自己的想法。称自己受够了那份该死的协议,这么多年还是有人还在指指点点,是时候该说明事实了。

泰格·伍兹的律师对其提出仲裁,认为她违反了保密协议,要求返还当初签订保密协议时约定支付的500万美元。

二、保密协议是什么

所谓保密协议,通常是指保密协议,是指协议当事人之间就一方告知另一方的书面或口头信息,约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信息的协议。负有保密义务的当事人违反协议约定,将保密信息披露给第三方,将要承担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。

保密协议一般包括保密内容、责任主体、保密期限、保密义务及违约责任等条款。保密协议可以分为单方保密协议和双方保密协议。单方保密协议是指一方对另一方单方面负有保密义务的协议。

三、泰格·伍兹与瑞秋·乌奇泰儿签订的《保密协议》约定主要内容

在泰格·伍兹与瑞秋·乌奇泰儿签订的《保密协议》中,禁止她与任何人直接或间接、口头或其他方式讨论伍兹的生活方式、癖好、私人行为、健康、习惯、性、家庭问题等话题。作为她保持沉默的回报,她可以先拿到500万美元(约3242万元人民币),并在之后三年内再得到300万美元(约1945万元人民币)。

瑞秋·乌奇泰儿声称,扣除税金和律师费后,她只拿到了500万美元中的200万(约1297万元人民币)。她还说,到了支付额外约定款项的时候,伍兹的团队是从来就没有兑现过。

四、中国法项下对保密协议的相关法律规定

中国《民法典》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,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,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,不得非法收集、使用、加工、传输他人个人信息,不得非法买卖、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。

《民法典》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,依法成立的合同,受法律保护。保密协议属于合同范畴,基于意思自治原则,可以协议约定保密范围。

需要注意,基于上述法律规定,可能会存在责任竞合问题,即某一行为侵害了权利人的个人隐私权,也同时违反了保密协议中的约定,构成违约。前者是侵权责任,无需合同约定;后者是违约责任,有合同约定,按照合同约定,无合同约定则按照法律规定。

泰格·伍兹的律师团队代表泰格·伍兹起诉瑞秋·乌奇泰儿要求返还500万美元的理由是认为瑞秋·乌奇泰儿违反了《保密协议》。

五、国内保密协议的适用

从主体来看,自然人之间签署《保密协议》在艺人、明星等公众人物比较常见;而公司等商事主体签署《保密协议》的更多体现在项目合作中,例如,基于相互信息的披露需求,必须签订保密协议以保护自己的商业信息不被泄露,有的商业秘密甚至决定一家公司的生死存亡。

合理、合法、实时签署《保密协议》,提高保密法律意识,是每个人和组织应当具有的基本商业生存法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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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Tom 执业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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